椒江区泳池场所第二轮专项检查,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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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游泳场所第二轮专项检查
自8月8日起,区卫生监督所在对辖区内营业的游泳场所排名前列轮水质采样检测的基础上,展开了第二轮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游泳池水质自检日常公示和记录、游泳者健康承诺单签订情况、消毒物品索证、水质消毒登记等各项档案及制度。检查中发现3家游泳场所不能出示游泳者健康承诺单,检查人员当场进行立案处罚。
备注:按照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0.3~1.0mg/L、pH7.0~7.8、尿素≤3.5mg/L、浑浊度≤1NTU、菌落总数≤200CFU/mL、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在8月份的第二轮检测中,共检查游泳场所36家,共抽取水样118份,合格113份,合格率为95.7%。针对上述不合格单位,执法人员责令其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 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整改到位,并加强后期管理,以保障市民的游泳卫生安全。
如何正确选择游泳场所
该游泳场所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公示的卫生信誉等级是否良好;
有无在醒目处公示当天池水余氯含量、pH值、温度等自检结果;
看游泳场所是否清洁卫生,是否设有更衣室、淋浴室、强制性浸脚消毒池及专用厕所;
看池水是否清澈透明、有轻微氯味,水面是否有漂浮物,站在池边能否看到池底,池底有无污垢。
来源:健康椒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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