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成为台州市场化安置主要方式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6-08-24 09: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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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区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出台 城中村改造、“断头路”建设……这些城建破难工作在大力推进的同时,房地产市场也面临着阶段性库存去化的问题。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台州市区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台政发〔2016〕3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实施包括货币补偿安置在内的房屋征收市场

《台州市区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出台

城中村改造、“断头路”建设……这些城建破难工作在大力推进的同时,房地产市场也面临着阶段性库存去化的问题。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台州市区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台政发〔2016〕3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实施包括货币补偿安置在内的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可以满足居民多样化安置需求,缩短安置周期,破解征收拆迁难题,加快房地产库存去化。

《实施意见》适用于哪些范围,又以哪些方式进行市场化安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房票”成为市场化安置主要方式

据介绍,台州市区范围内城镇棚户区改造(包括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及公共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建设涉及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迁安置工作,适用于该《实施意见》。

而市场化安置方式,分为货币直接补偿、“房票”安置及政府购买安置三种。其中,“房票”安置是市场化安置的主要方式。

货币直接补偿,是指对被征收(补偿)人自愿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征收(补偿)人直接给予货币补偿,由被征收(补偿)人自由支配。

“房票”安置,是指被征收(补偿)人通过使用征收(补偿)人开具的《住房征收市场化安置购房证明》购买商品住房。《住房征收市场化安置购房证明》即为“房票”,在《住房征收市场化安置购房证明》中载明的市场化安置补偿金额为“房票”价值。

政府购买安置,则是指政府从市场上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征收拆迁安置住房。

“房票”价值及房源如何确定

据介绍,在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中,“房票”价值=货币补偿金额+货币补贴+购房奖励。货币补偿金额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确定,货币补贴和购房奖励分别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5%。各地可结合实际,在合计30%的比例中适当调整货币补贴和购房奖励两者比例,或者加大购房奖励力度,引导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方式。

在集体土地征迁安置补偿中,“房票”价值=“房票”安置补偿单价×应安置面积+房屋征收补偿款-安置结算金额。其中“房票”安置补偿单价按照现有安置房市场交易价及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周边普通商品住房评估比准价格等因素确定,实行一年一定,动态调节。

而房源的确定,需要各地从商品房市场中进行组织,明确“房票”具体结算办法,确定参与“房票”安置的商品房楼盘,建立楼盘目录库,并每年公布一次。参与“房票”安置的商品房楼盘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质量、销售价格等作出承诺,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房票”安置需要哪些程序

据介绍,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的“房票”安置,由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核准市场化安置补偿金额,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集体土地征迁“房票”安置,补偿人与被补偿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和安置协议后,双方核准市场化安置补偿金额,签订“房票”安置协议;

开具的《住房征收市场化安置购房证明》实行实名制,对象为被征收房屋的户主及共有人,并不得转让、买卖、套现;

被征收(补偿)人在《住房征收市场化安置购房证明》开具的一年内,自行选择参与“房票”安置的商品房楼盘目录库中的房源,签订购房合同,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票”结算办法,与征收(补偿)人办理“房票”兑现相关业务。

“房票”结清后,由征收(补偿)人收回。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棚改项目的支持政策,住房公积金对选择市场化安置的居民购房贷款的支持政策,以及被征收(补偿)人子女受教育权益的保障政策。

据介绍,今年台州市区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今后要逐步减少或者停止新建拆迁安置房。特别是对于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化安置比例,切实化解库存商品住房。

来源:中国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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