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公积金再出新政!调整认房范围、夫妻较高可贷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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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后附政策解读。
1、调整“认房”范围,由原来台州行政区域调整为县(市、区)级行政区域
2、单人较高50万,夫妻较高100万
3、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到20%
4、实施时间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认房”范围,由原来台州行政区域调整为县(市、区)级行政区域。
二、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较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较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首次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享受较高贷款额度。
三、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30%下调到20%。
四、进一步放开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首次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均可上浮20%。
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超过实际总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职工本人、配偶须留存不少于当前月缴存额6倍的缴存余额。
六、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除按月提取外,可提取不超过实际还贷金额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
以上调整政策自2022年7月21日起执行。其中一、二、三、四项为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时间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预售或现售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所载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或自建房的,以不动产权证载明时间为准。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调整“认房”范围。将“认房”范围由台州行政区域调整为县(市、区)级行政区域。
二、提高较高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较高贷款额度分别调整为单方50万元、夫妻双方100万元。首次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享受较高贷款额度。
三、调整首付比例。将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30%下调到20%。
四、进一步放开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三孩家庭首次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较高贷款额度均可上浮20%。
五、减少职工购房提取的留存余额。购房提取后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借款人及配偶须留存不少于当前月缴存额6倍的缴存余额。留存余额标准从12倍减少为6倍,父母和子女无需留存。调整前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都需留存当前月缴存额12倍的缴存余额。
六、支持父母子女共同还贷。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借款人偿还个人住房贷款。除按月提取外,可提取不超过实际还贷金额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调整前只支持提取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来源: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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