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也有补贴,符合这些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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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根据《关于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新就业无房职工纳入黄岩区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黄岩区城镇户籍,或者持有黄岩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0年台州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低于69488元;
3.申请人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4.主申请人在黄岩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黄岩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5.主申请人取得全日制较高学历毕业证书最长不超过7年;
6.其他财产额度限制:(1)申请人人均货币财产低于20万元;(2)申请人在各类企业投资累计不超过30万元;(3)申请人名下至多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车辆购置价格低于15万元。
区住建局将根据民政大救助报告以及房产、车辆等接口数据进行审核,约15个工作日将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审核结果。申请成功的家庭通过“黄岩公租房”应用中的合同网签模块线上签订合同,次月开始按季度发放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保障对象2人以下的,月补贴200元;保障对象3人以上的,月补贴330元。
来源:黄岩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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